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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幼:落实园长陪餐 保障幼儿健康
发布日期:2019年04月09日    点击次数:     作者:钱胤    来源:原创


  

日前,教育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发布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,提出: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。

校长、园长陪餐并不是简单陪吃,而是要让孩子吃出健康,守护“舌尖安全”。天宁区实验幼儿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4月1日起,食品安全小组成员一起制定了陪餐制度,园部领导每餐到班上陪餐,发现问题及时与伙食管理员、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反馈交流,做到有问题及时整改,保障幼儿伙食质量不断提高。

幼儿园还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,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家长公开每日食谱、食品进货来源等信息,定期组织家委会成员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。幼儿园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,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。

今后,幼儿园还将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,加强饮食安全管理,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,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,为在园师生提供安全、营养、可口的食品和饭菜,确保幼儿在园吃的营养、安全、健康,让家长满意、社会放心。

撰稿人:钱胤  审核人:王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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